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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的法制前提:农村土地国有化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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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的法制前提:农村土地国有化

作者:叶明

第一作者:叶明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3

期号:5

起止页码:94-99

中文期刊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土地;国有化;社会保障;

摘要: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土地保障制度一脉相承,土地的占有形式和经营方式决定着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在土地保障基础上历史和现实的农村保障属于低水平制度安排。农村土地属于农民个人所有或者属于集体所有都不足以解决农村绝大多数农民的低水平社会保障问题,其唯一出路在于土地国有化。农村土地国有化不仅是农村土地制度同城市土地市场利用导向接轨的必要前提,也是农民社会保障同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同等化的必要制度基础。唯有如此,我国才能实现土地使用权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民私人所有,社会保障国家责任的城乡统筹。

分类号:DF413[农业经济管理法]

收录:BDHX:【BDHX2011】;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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