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外国海事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maritime arbitration awards in China
中文题名:论外国海事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
第一作者:杨文升
机构:[1]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81;[2]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13
卷号:24
期号:1
起止页码:109-114
中文期刊名:中国海商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执行法院;海事仲裁裁决;承认;执行;
摘要:基于海事仲裁的特殊性,外国海事仲裁裁决在中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时,其在管辖的法院、执行保全措施、实质执行以及拒绝承认和执行等方面均不同于一般外国商事仲裁裁决,也与外资非正常撤离的仲裁裁决的执行有所不同。作为外国海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申请人,不仅要了解中国针对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审查标准和依据,还必须掌握海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特殊性,只有这样,方能实现其裁决债权,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分类号:D925.7[仲裁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2_2013】;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