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律行为的类型化新探——以模式化和类推化为面向
作者:兰艳
第一作者:兰艳
机构:[1]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3
年份:2013
卷号:36
期号:3
起止页码:186-190
中文期刊名:学术论坛
中文关键词: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类型化;法律行为模式化;法律行为类推化;
摘要:法律行为的类型化,绝非只应局限于对单一法律行为的分门别类。分门别类本身不是目的,法律行为的分类只是其类型化的第一步;第二步是法律行为的模型化——即归纳、抽象和提炼出特定类型的法律行为的行为模式,而法律行为的模型化之内在之理源自于法律行为的法定性,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尤其是行为模式决定着一般社会之行为人的行为何以成为法律行为;第三步是法律行为模式的类推化——类型化的终点就是类推,类型化的思维就是类推思维。司法过程中必须以规定的条件严格衡量那些被抽象概念所规范的对象。凡是诞生于类型化思维的法律规定,必须强调适用过程中反复将法律与个案对应,权衡和区别个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征和没有被法律所描述的特征,进而找到适合个案裁判的细则或理据。
分类号:DF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