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文化市场监管模式研究——以德国为考察中心     被引量:9

Modes of Culture Market Regulation: Focusing on Germany

收藏

中文题名:文化市场监管模式研究——以德国为考察中心

作者:喻文光

第一作者:喻文光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3

期号:3

起止页码:132-147

中文期刊名:环球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文化法治;文化与国家之关系;公民文化基本权利;文化市场监管模式;

摘要:如何利用法治推动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如何有效监管文化市场,是目前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在文化法治建设中,国家保护文化的自主、开放和多元性,保障公民文化基本权利。国家为文化服务并有义务促进文化的发展,但也通过给付行政的方式来行使国家的文化形成权。德国在文化法治背景下形成了文化市场监管的四种模式:自我规制、受规制的自我规制、共同规制和政府规制。这四种模式各有优劣,且可以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以实现促进文化发展,保障公民文化基本权利的目标。我国在进行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法治建设时,可以借鉴与学习德国的经验,合理建构文化与国家的关系、文化与法治的关系、公民文化基本权利与政府责任之间的关系,以给付行政的方式促进文化的发展,并建立以行业的自我规制为主,以受规制的自我规制、共同规制、政府规制为辅的多元监管体系。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