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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行政行为救济方式的立法完善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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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不当行政行为救济方式的立法完善

作者:张峰振

第一作者:张峰振

机构:[1]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年份:2013

期号:5

起止页码:33-39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不当行政行为;救济方式;确认不当;赔偿;

摘要:权利救济方式无漏洞,是有效保护公民权利的基本条件。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不当行政行为救济方式主要是撤销、变更,这些方式不能有效应对不当行为的各种复杂形态及损害后果,必须加以完善。与违法行政行为不同,不当行为被撤销后必须重作;重作时,一般应受更不利决定禁止原则的约束。对于不适宜或不能撤销、变更的不当行为,应确认其不当。对不当行为造成损害的,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为构建无漏洞的权利救济方式体系,应完善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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