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国法上通奸第三者的侵权责任
作者:叶名怡
第一作者:叶名怡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
年份:2013
期号:3
起止页码:81-92
中文期刊名: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侵权责任法;第三者;法国法;通奸;损害赔偿责任;《婚姻法》;配偶权;民事权利;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与界定 第三人明知他人已婚却仍与其保持通奸关系,该已婚者(以下简称“通奸方配偶”)有可能依《婚姻法》第46条承担离因损害赔偿责任,[1]然而,该第三人(以下简称“通奸第三者”)对该已婚者的配偶(以下简称“受害方配偶”)是否成立侵权责任?此问题在实践中绝非罕有,[2]在理论上亦不乏争议。[3]鉴于《侵权责任法》第2条列举的民事权利中并无“配偶权”,因而相关争论远未终结。立法模糊或有漏洞时,法律解释就应“挺身而出”。比较法解释向来是法解释的重要方法之一,基于此,本文拟对法国法上通奸第三者的侵权责任予以详细解说,以期能对我国法上类似问题的解答提供有益启示。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