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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与干扰婚姻关系之损害赔偿——以英美法为视角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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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通奸与干扰婚姻关系之损害赔偿——以英美法为视角

作者:孙维飞

第一作者:孙维飞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

年份:2013

期号:3

起止页码:103-111

中文期刊名: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损害赔偿责任;通奸行为;婚姻关系;英美法;《婚姻法》;干扰;法律关系;2001年;

摘要:一、问题之提出 配偶一方与第三者通奸,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害能否得到救济?此法律问题涉及配偶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第三者与配偶另一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两个方面。就前者,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在离婚时配偶一方可向有婚外同居行为的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责任,但未涉及单纯的通奸行为;就后者,《婚姻法》未作规定,2010年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也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1254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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