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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立法完善问题研究     被引量:4

Crime of Polluting the Environment Legislation Improvement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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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污染环境罪立法完善问题研究

作者:张飞飞

第一作者:张飞飞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3

卷号:27

期号:5

起止页码:51-57

中文期刊名: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结果犯;危险犯;严格责任;

摘要:污染环境罪应该设置为具体危险犯,即发生了危害环境的具体危险时就能对行为人进行入罪处罚,另外还应规定相应的实害犯作为加重法定刑或法定刑升格的根据。在主观方面,污染环境罪应该采用严格责任,即行为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的具体危险,就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污染环境罪的自由刑在考虑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基础上应该比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自由刑有所加重,罚金刑也应该设置高于罚款的具体金额。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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