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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姓名,形象的商品化和商品化权     被引量: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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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英国:姓名,形象的商品化和商品化权

作者:张今

第一作者:张今

机构: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

年份:2000

期号:8

起止页码:35-37

中文期刊名:中华商标

中文关键词:英国;姓名;形象;商品化;商品化权;

摘要:法律地位 姓名和形象商品化(下称商品化)的核心是把名人的姓名或相貌用于产品或其包装上,利用名人的声望来促销产品。其商品化和转让已成为英国生活中的现实。在19995-1996年足球赛季,曼彻斯特联合足球俱乐部5300万英磅的营业额中有2500万来自商品化和赞助收入。体育明星等名人也是如此,大卫.贝克汉姆(David Beckham) 1996年收入达800万英磅,而他的工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 商品化权应与人格权加以区别。一个人可以通过巨大的努力或者运气形成他(她)可用来转让或从事商业的人格或形象。人格的利用可为产品提供可信性,犹豫不决的顾客会很容易接受他们所熟悉和崇拜的人的产品推介。这是人格权的

分类号:D956.13[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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