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官与有效辩护
第一作者:吴纪奎
机构:[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300193;[2]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天津300380
年份:2013
卷号:25
期号:3
起止页码:72-78
中文期刊名: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程序监护人;有效辩护;保障;干预;制裁;
摘要:作为程序监护人,法官有义务确保被告人有效辩护权的实现。为了确保被告人有效辩护权的实现,法官一方面应积极主动地为辩护律师的积极辩护行为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则应对辩护律师的不称职行为进行适度干预。为了督促法官积极履行对有效辩护的保障职责,应对法官侵害被告人有效辩护权的行为确立相应的制裁措施。
分类号:D915.3[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