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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租赁法立法宗旨的选择——美、德两国立法例的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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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住房租赁法立法宗旨的选择——美、德两国立法例的启示

作者:周珺

第一作者:周珺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201620

年份:2013

期号:4

起止页码:143-147

中文期刊名:江西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立法宗旨;

摘要:美、德两国住房租赁法均是将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其立法宗旨。之所以如此,主要是源于住房租赁自身的特性,即由住房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经济实力、市场地位、合同利益等方面明显的不对等性决定的。笔者认为,我国宜借鉴美、德两国立法例,将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住房租赁法的立法宗旨,并以此为主线设计相关制度。

分类号:DF59[商法(总论)]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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