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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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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作者:谈绪军 杨佳彬 孙楠

第一作者:谈绪军

机构:[1]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3

期号:15

起止页码:257-258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旬刊

中文关键词: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如实陈述;沉默权;

摘要:我国1979年和1996年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同时,保留了"如实陈述"条款。由于我国没有完全确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没有规定沉默权,因而与如实陈述之间不存在冲突。完善我国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需要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定在总则的基本原则中,删除"如实陈述"条款,确立沉默权条款,并规定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例外情形。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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