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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适用若干疑难问题的界定     被引量:2

Definition of Some Difficulty Problems on Malicious Overdraft Type Crime of Credit Card Fra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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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适用若干疑难问题的界定

作者:王海桥

第一作者:王海桥

机构:[1]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北京100114

年份:2013

卷号:44

期号:3

起止页码:85-89

中文期刊名: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严格解释;非法占有目的;催收;

摘要:刑法介入信用卡恶意透支活动,需正确区分犯罪和法律允许的金融风险,特定情形下应考虑被害人过错影响。司法适用中,对已有司法解释只能进行严格解释;"持卡人"认定原则上以合法持卡人为限,判断标准为是否属于信用卡的登记人;"非法占有目的"不能完全进行主观直接推定,在有反证可以推翻或行为人可以给予合理说明的情形下,不宜直接认定构成犯罪;"两次催还"方式应合法有效,且两次催收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间隔期,3个月的期限应当自第二次催收开始起算;借记卡本身不具备透支功能,不能成为恶意透支的对象。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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