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中不动产征收与补偿问题研究 被引量:2
Study on Expropriation and Compensation of Real Estate Property in Massive Natural Disasters
中文题名: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中不动产征收与补偿问题研究
第一作者:刘云生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3
卷号:31
期号:5
起止页码:26-32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征收标的物;先用后征;公共利益;征收补偿;
摘要: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征收的标的为灾后尚存的具有经济价值的不动产;就征收的目的性限制而言,救灾中的紧急需要、保护自然灾害后的原貌与相关博物馆的建设、灾后整体搬迁、临时安置点的建设等方面,均可视为符合公共利益;灾后恢复重建与防治次生灾害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先用后征"的方式协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征收补偿被界定为民法范畴,应按照民法的原理来解决重大自然灾害后征收补偿的抵消、继承以及不动产因灾毁损后原有征收补偿是否仍应发放的问题,以期衡平各方的利益冲突。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8297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