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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的界说及其他——基于主体间性的哲学视角解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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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企业社会责任的界说及其他——基于主体间性的哲学视角解读

作者:尹亚军

第一作者:尹亚军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3

期号:3

起止页码:89-97

中文期刊名:西部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主体间性;交往理性;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历经数年,论争从未止息,但迄今仍未形成公认一致的界说。就企业起源角度而言,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随着企业在社会中角色的演变,企业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由此形成的企业社会责任界说及其制度构建皆以企业的主体性为基础。正是主体性问题的存在导致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存在诸多弊病或矛盾,而解决之道在于主体间性—一企业与社会主体之间互为环境的交往理性途径,亦即通过以言行事的商谈达成有效性共识,注重企业与社会主体的自主沟通。申言之,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之为社会角色应有的担当,源于企业与“他者”之间的交往效果,而非基于主体性而构建的行为规范。

分类号:DF41[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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