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我国涉外代理法律实施困顿
Analysis of the Implementation Puzzledom in Applying the Law of Forein-related Agency
中文题名:析我国涉外代理法律实施困顿
作者:刘正全 汪福强
第一作者:刘正全
机构:[1]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省青岛市266590;[2]山东康元律师事务所,山东省青岛市266300
年份:2013
期号:3
起止页码:76-82
中文期刊名:职大学报
中文关键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涉外代理;法律实施困顿;
摘要:《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出台,对我国法院审理涉外代理案件在法律适用上统一了标准。然而由于我国司法实践的匮乏,加之我国实体法中又无有关代理单行法对之概念加之明确,民法与合同法对代理的界定也不一致,这必然导致我国法院对涉外代理案件适用的困顿或导致出现司法惰怠。为保证我国关于涉外代理法律制度的有效、准确实施,我国有必要借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代理法律适用公约》中有关条款的规定,或以单行法的形式,或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界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代理法律制度规定的适用范围,对代理采用明确定义、穷尽列举及排除性条款相结合的方法,对代理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以突破立法界定缺陷导致的司法困境.完善我国的代理法律法规。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