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夫妻赠与的法律适用
作者:何文骏
第一作者:何文骏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3
卷号:26
期号:6
起止页码:96-100
中文期刊名: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夫妻赠与;夫妻财产约定;赠与合同;不动产登记;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士昏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6条认为夫妻赠与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的范畴,进而依据《合同法》有关赠与合同的规定对其进行规制。实际上,夫妻赠与为夫妻财产约定的一种类型,《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已经包括了夫妻赠与的情形。对于夫妻赠与,理应由《婚姻法》第19条进行调整,约定成立之后即对夫妻双方发生拘束力,不能因未办理不动产物权变更登记而依《合同法》的规定赋予赠与人任意撤销权。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