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运输毒品罪司法实践疑难问题解析 被引量:1
Analyze Difficult Problems of Trafficking and Transporting Narcotic Drug in Judicial Practice
中文题名:贩卖、运输毒品罪司法实践疑难问题解析
作者:石魏
第一作者:石魏
机构:[1]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京100007
年份:2013
卷号:23
期号:3
起止页码:74-79
中文期刊名:公安理论与实践: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控制下交付;诱惑侦查;
摘要:控制下交付和诱惑侦查作为司法实践中侦破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最常用且有效的特殊侦查措施,前者已经得到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认可,对于利用其侦破的毒品买卖案件,按照毒品是否被侦查机关替换,可以区分为原物的控制下交付和替代物的控制下交付,原物的控制下交付可以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以无毒物替代毒品则只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未遂,而对于利用后者侦破的毒品案件则需要区别对待,利用犯意型诱惑侦查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范畴,而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则可以作为侦破毒品案件的有效、正当措施。“以牟利为目的”不是贩卖毒品罪的必备要素,贩卖毒品罪既遂的标志是毒品的交付,运输毒品根据运输目的的不同,可以区别为“为走私、贩卖而运输”、“为转移而运输”、“为吸食而运输”三种形式。分别构成不同的犯罪。
分类号:D915.3[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