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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的法律主体地位探析     被引量:2

On the Subject Position of Partnership i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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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合伙的法律主体地位探析

作者:张晋红

第一作者:张晋红

机构:广东商学院

年份:2000

期号:3

起止页码:62-68

中文期刊名:广东商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合伙;合伙企业;民事主体;民事诉讼;法律;

摘要:我国目前的合伙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合伙企业,另一类是仅依合伙协议而没有注册登记的松散型合伙。松散型合伙明显地不具有民事主体的特征,故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和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如果发展地解释民事主体的构成要件,合伙企业就符合民事主体“人格独立、财产独立和责任独立”的三个要件,因而就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合作企业作为民事主体应当归属于“其他组织”之列,并基于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故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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