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公司法上的债权出资     被引量:6

收藏

中文题名:论公司法上的债权出资

作者:孟勤国 戴盛仪

第一作者:孟勤国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13

期号:7

起止页码:184-192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战线

中文关键词:公司出资;债权出资;出资债权;

摘要: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特定意义的债权出资实践以及相关的立法工作。,对于一般意义上的债权出资,我国公司法上经历了从明确禁止到模糊不清再到“有限放开”的过程。笔者认为,一般意义上的债权是可以出资的;用于出资的债权,应当是“彻底”财产化的债权;用于出资的债权,包括对公司的债权和对第三人的债权,可以是到期债权也可以是未到期债权。为有效防范债权出资的风险,应围绕相关利益主体建立责任机制,包括对其他出资人的责任、对公司的责任以及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分类号:D913.991[商法(总论)]

收录:BDHX:【BDHX2011】;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5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