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野下的中国信息公开立法 被引量:11
Chinese Legislation 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中文题名:比较视野下的中国信息公开立法
第一作者:杨永纯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一东盟法律研究中心;[2]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3
卷号:35
期号:4
起止页码:115-123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信息自由;信息公开;最大限度的公开;信息公开法;
摘要:公众对信息自由和知情的诉求,行政机关的职能保密和习惯保密,这二者构成了我国现阶段失序性社会纠纷中舆论冲突的主要矛盾。这类舆论矛盾的解决溢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性和技术化范畴。信息自由权是基本人权,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作为一种国际趋势,最大限度公开是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由于公开与保密界限确定的复杂性,立法者应当尽可能将公开的范围明确化,避免严肃的法律变成可以让政府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并选择“重点公开”内容的指导性意见。我国应当从信息公开的原则、信息主体范围、信息公开手段、知情权救济机制等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法。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