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抵押权约定存续期间论纲
作者:徐同远
第一作者:徐同远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年份:2013
卷号:15
期号:5
起止页码:47-50
中文期刊名:石家庄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抵押权;抵押权存续期间;约定;
摘要:抵押权存续期间按照是否由当事人约定,可以分为抵押权法定存续期间与抵押权约定存续期间。前者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后者是当事人由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当事人有约定抵押权存续期间的自由。法律对当事人所享有的约定抵押权存续期间的自由应从期间起算点、长短、登记等方面加以规制。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