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中“免予赔偿”规则的重新设定——以三大知识产权法修改为契机 被引量:1
Resetting of the " Exemption from Indemnification" Rule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Tort Liability in China --In the timing of the amendment of the three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
中文题名: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中“免予赔偿”规则的重新设定——以三大知识产权法修改为契机
作者:朱启莉
第一作者:朱启莉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13
卷号:31
期号:8
起止页码:81-85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免予赔偿;
摘要:在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中,关于免予赔偿条件设定得过于宽泛、模糊,将不利于权利人利益的保护,也不利于维护社会利益的平衡;各单行法之间关于免于赔偿条件的规定不相同,将难以形成统一的权利保护机制。应修正《无过错》的认定标准,统一各单行法之间关于《赔偿损失》的规定,通过严格限定免予赔偿的条件,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提高权利人维权的积极性。
分类号:D923.4[知识产权]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