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法上的重大过错——兼论对中国法的参照意义 被引量:2
The Gross Fault in French Law——with Enlightening Significance on Chinese Law
中文题名:法国法上的重大过错——兼论对中国法的参照意义
作者:叶名怡
第一作者:叶名怡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年份:2013
期号:4
起止页码:55-66
中文期刊名:北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法国法;重大过失;不可原谅的过失;故意;欺诈性过错;
摘要:法国法上的重大过错包括重大过失、不可原谅之过失以及故意或欺诈性过错。重大过失主要意义在于部分场合下排除责任限制条款的适用;不可原谅之过失主要适用于劳动事故及职业病、运输损害、交通事故领域,用以加重行为人责任或削减受害人权利;故意或欺诈性过错之意义在于一般性地排除责任限制条款的适用。三种过错的识别,从侧重客观因素的考察到侧重主观因素的考察。基于法国法的相关经验,我国《合同法》第113条及《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均有值得检讨之处。
分类号:DF515.65[总则]
收录: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