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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法的协商性与公意性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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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治"之法的协商性与公意性

作者:严存生

第一作者:严存生

机构:西北政法学院,陕西西安

年份:2000

卷号:17

期号:3

起止页码:93-96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治;协商性;公意性;中国;

摘要:法治之法的最大特点是在社会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法治之法必须体现公意,必须经过民主协商的途径产生,要使广大公民关心立法工作,最大限度地参与立法工作,法律只有在利益多元和不同主张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形成才具有充分的协商性和公意性。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D920.1[方针、政策及其阐述]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2000_2002】;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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