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涉外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4条    

收藏

中文题名:论涉外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4条

作者:郑和斌

第一作者:郑和斌

机构:[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年份:2013

期号:6

起止页码:59-62

中文期刊名:文史博览:理论

中文关键词:涉外遗产管理;国际证书制度;遗产所在地;选择性冲突规范;

摘要:涉外遗产管理活动必然与遗产所在地发生密切关系,而且遗产受遗产所在地国家实际管控,遗产管理适用遗产所在地国家法律,可以说有助于遗产管理活动的有效操作。目前立法未对涉外遗产管理作出明确的界定,会导致司法实践中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往往会选择更为明确、简便的规定来处理问题。适用选择性冲突规范,不仅可以实现遗产管理的方便,而且还能有助于遗产管理的灵活实现,单边冲突规范的适用有过于僵硬之嫌。

分类号:D909[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