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律文本中模糊语言的修辞表达
作者:宋保振
第一作者:宋保振
机构:[1]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年份:2013
卷号:26
期号:3
起止页码:75-78
中文期刊名: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律语言;模糊语言;法律修辞;消极修辞;
摘要:立法语言的本质特征是精确性,而现实法律文本中含有大量的不明确语言和条文。此问题可以从修辞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即法律文本中的模糊语言本身就是一种消极法律修辞,也正是这种与立法学结合的消极法律修辞,作为一种实现说服、达致"同一"目标的方法和策略,解决了立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难题,保证了法律的实践应用性,也从根本上提升了作为立法成果的法律自身的正当性。
分类号:D90-055[法律语言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