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几个问题
作者:蔡守秋
第一作者:蔡守秋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27
年份:2013
期号:4
起止页码:3-18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环境保护法;生态法;公民环境权;环境公益诉讼;政府环境责任;政策环境影响评价;
摘要:贯彻“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将1989年《环境保护法》修改成对我国今后环境资源生态保护工作具有基础指导作用、长期引导作用、全面激励作用的综合性法律、政策性法律。修改后的法律应该是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国家“五位一体建设总布局”突出位置、具有生态法特征的综合性法律;应该申明、宣示和规定环境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环境权利和义务,公民有享用清洁、健康的环境的权利,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明确政府的环境责任,健全政府环境责任问责制;规定基本的环境法律制度和重要的环境法律措施,规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号:DF4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2_2013】;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