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遗产处理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第一作者:谭启平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2]甘肃政法学院
年份:2013
期号:4
起止页码:118-132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遗产处理;企业清算;遗产清算;
摘要:处理被继承人死亡后的遗产相关事务的遗产处理制度与各类企业解散后进行的企业清算制度本质上具有一致性,遗产处理制度应当借鉴企业清算制度,设计为遗产清算制度。如此,我国未来继承立法就应采纳遗产处理的独立型立法例。遗产处理中的遗产债务也就以遗产为限进行清偿,继承人取得的遗产实际上是清偿债务后被继承人的剩余财产,遗产应当为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而非财产义务,限定继承也就无从产生。继承开始后的遗产并不归属继承人或遗产债权人所有,只有清偿债务后遗产有剩余的情形下,才能确定继承人取得遗产所有权。清算期间的遗产则由清算组织享有管理权,遗产应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遗产在继承开始后能否完全清偿遗产债务无从确定,应借鉴企业清算制度规定的清偿债务顺序,对清偿遗产债务的顺序作出规定。
分类号:D923.5[继承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