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的边界
On the Boundary of the Judicial Power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in Germany
中文题名:论德国行政诉讼中司法权的边界
作者:黄先雄
第一作者:黄先雄
机构:[1]中南大学,湖南长沙410083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79-88
中文期刊名:行政与法
中文关键词:行政法院法;行政诉讼;司法权;德国;
摘要:德国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受案范围几乎不受限制。行政法院对行政案件有完全的管辖权,可以主动、全面、深入地审查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一般无须尊重行政机关在事实判断方面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不过,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行政判断余地等理论的发展,行政法院对行政主体进行强势监督与制约的格局有所松动。另外,行政法院在判决与执行中恪守权力分立原则。德国行政诉讼中这一权力边界格局的形成,是与其宪政体制、法院分工、法定法官原则、二战后对公民权利的重视以及发达的公法理论等紧密相关的。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