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土地征收法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15
New Development of Eminent Domain Law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s Inspiration to China
中文题名:美国土地征收法的新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邹爱华
第一作者:邹爱华
机构:[1]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年份:2013
卷号:35
期号:4
起止页码:150-162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土地征收;征收目的;征收审批机关;征收补偿;征收程序;
摘要:2005年6月23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凯洛诉新伦敦市案作出最终判决,支持新伦敦市为了发展当地经济而征收并非处于衰败状态的财产,该案判决引发了民众的强烈不满。迫于压力,大多数州通过了土地征收法的修正案,缩小了征收目的范围、调整了征收审批机关、增加了征收补偿额和完善了征收程序。由于各州的条件不同,改革的内容并不完全相同。基于不同的立场,不同的学者对改革作出了不同的评价。美国许多州的土地征收法改革给我们的启示是:未来完善我国土地征收法时,可以考虑恰当地规定征收目的范围、有效地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按照市场价值给予征收补偿和赋予被征地农民更多的程序性权利。
分类号:D91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11】;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1254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