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之晚近成文化现象述评 被引量:1
Recent Codification of Evidentiary Rules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中文题名: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之晚近成文化现象述评
作者:崔起凡
第一作者:崔起凡
机构:[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律系,浙江宁波315100
年份:2013
卷号:34
期号:5
起止页码:46-56
中文期刊名:国际商务研究
中文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成文化;
摘要: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晚近出现了证据规则成文化现象。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的成文化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编纂主体与参与人的广泛性,编纂形式上的“软法化”以及与“最佳实践”的互动性。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的成文化总体上有利于效率与公平的平衡,有利于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平衡,有利于仲裁灵活性与可预见性的平衡。对于是否制订仲裁证据规则,我国仲裁界应持谨慎态度。对于国际上已经制订的仲裁证据规则,我国仲裁界应积极展开研究,同时在具体仲裁程序中灵活适用。
分类号:DF974[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海事仲裁法]
收录:BDHX:【BDHX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