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的调解制度改革"大调解"体现的传统法意识——以情、理、法为材料分析 被引量:3
Chinese Traditional Law Concept of "the Extensive Mediation System" in the Institutional Reform of Contemporary China --From the point of Chinese typical condition "Qing ( human sense), Li (reason), Fa (law) "
中文题名:现代中国的调解制度改革"大调解"体现的传统法意识——以情、理、法为材料分析
第一作者:赵晓耕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3
卷号:31
期号:10
起止页码:13-22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大调解;委托调解;诉调对接;情;理;法;
摘要:在大调解的名义之下推行的调解制度改革汇集了以下两个特征:一是人民、行政、司法各个调解制度相互配合后的"委托调解",即向人民调解委托解决的案件范围扩大、案件数增加;二是"诉调对接",即确保诉讼和调解的顺利连接。这些现象对照传统的法观念来看,可以说明显反应了传统的价值观。以大调解为题材,根据中国特殊的情况,针对纠纷解决中的情理和法理、合意和强制,进一步分析和探讨。
分类号:DF71[诉讼制度]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