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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上的批示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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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行政法上的批示

作者:秦小建 陈明辉

第一作者:秦小建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13

期号:10

起止页码:75-82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批示;依法行政;公文;科层制;

摘要:作为当下党政干部意志表达最主要方式的批示,承载了权力意志表达形式规范化之诉求。从行政法角度分析,批示是上级对下级公文的书面回复,是党政机关的一种公文形式,它具有记录行政决策过程、作为行政问责依据、规范行政自由裁量、协调行政内部分工、实现权利救济等功能。批示虽有效弥补了科层制的僵化倾向,但若得不到有效规制,最终将冲破科层制约束,走向随人而定的无序。因此,应将其纳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使之成为一种独立类型,并构建相关制度规范批示及其实际运行。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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