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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成员撤销权三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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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集体成员撤销权三论

作者:张玉东

第一作者:张玉东

机构:[1]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年份:2013

期号:10

起止页码:61-64

中文期刊名:山东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成员;撤销权;

摘要:集体成员资格的确认应综合考量户籍、社会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村民义务等相关因素,但各因素在确定成员资格上具有不同权重。集体成员撤销权应适用一年除斥期间,以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在集体成员请求法院撤销决定并判决给付的情形下,法院除可撤销决定外,尚可根据具体情形判定集体经济组织限期重新作出分配方案或直接判决给付。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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