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依宪治国”笔谈——“依宪治国”命题的逻辑
作者:沈寿文
第一作者:沈寿文
机构:[1]云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3
卷号:35
期号:5
起止页码:5-9
中文期刊名:环球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依宪治国;命题;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逻辑;依法治国;政府机关;宪法修正案;国家领导人;
摘要:1999年现行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人《宪法》,表明修宪者认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极为重要、关系国本,以至于必须成为整个“国家”治国的基本方略,非经宪法修改不得由政府机关(哪怕是代表多数民意的直法机关)所更改;胡锦涛2004年9月15日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讲话中提出的、习近平20l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重申的“依法治旧首先要(是)依宪治国”的命题,则似乎表明了执政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法治”内涵理解的进一步深化。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