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中国语境下存款占有及错误汇款的刑法分析
作者:陈洪兵
第一作者:陈洪兵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3
卷号:27
期号:5
起止页码:68-79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存款的占有;错误汇款;夺取罪;侵占罪;既遂;
摘要:现代社会中银行具有保险柜的实质机能,人们将现金放人家中保险箱还是存入银行,几乎具有同样支配效果,存款人随时可以取现、转账,因而存款具有准物权的性质;合法存款人无论事实上还是法律上都占有着存款债权,对于存款现金与银行形成重叠占有;错误汇款的收款人占有着错汇的存款,但无权作为所有者进行利用处分,否则成立侵占罪;存款名义人并不当然占有着存款,通过挂失、补卡等方式取现、转账的,完全可能成立盗窃、诈骗罪;即便认为非法利用他人银行卡在柜员机上取款得到了银行的“同意”,也是违反原持卡人意志而非法改变、侵害存款债权的行为,当然成立盗窃罪;通过欺骗、恐吓手段让对方汇款,钱到账即成立犯罪既遂;行贿款到达受贿者账号,或者受贿者收到银行卡,不管是否取现,均成立受贿罪既遂。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