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物权法定与意思自治——解读我国《物权法》的两把钥匙
作者:申卫星
第一作者:申卫星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13
卷号:19
期号:5
起止页码:134-143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物权法定;意思自治;物权法;
摘要:物权法定作为物权立法的基本原则在物权法体系中居于枢纽地位。对物权法定的"法"应从宽解释,它不仅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基本法律,也包括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在适当的条件下也要给予习惯法适当的规范地位。物权法定除种类法定和法定外,物权的变动条件和保护方式也应是法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权的类型和内容也不能一成不变。对交易习惯中出现的新的物权类型,以物权的理论基础来衡量,如认为与物权法定主义宗旨不相违背,且有合适的方式予以公示,则可通过物权法定缓和主义的运用加以承认。物权法虽为强行法,但同为私法的组成部分也必然贯彻意思自治的品质。而物权法定和意思自治正是解读物权法的两把钥匙。
分类号:DF52[分则]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