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当事人变更及其对策 被引量:3
On the change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ivil procedure action litigants
中文题名:论民事诉讼当事人变更及其对策
第一作者:谢文哲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50
年份:2013
卷号:15
期号:3
起止页码:15-21
中文期刊名: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当事人确定;当事人变更;诉讼要件;
摘要:民事诉讼在动态进行中可能出现当事人变更的情形,进而影响整个诉讼程序的进行,但我国缺乏应对此情况的必要措施.应对当事人的变更,应将当事人的确定方式由实质性认定改为形式性,并从诉讼要件的构成出发对当事人变更的情况进行分别规定.在当事人变更的具体过程中,应将当事人的选择权与其自我责任相结合,维系诉讼效率与公正的平衡.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