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医疗的对象界定与程序完善 被引量:4
The Clear Definition of the Criminal Compulsory Medical Object and the Improve of Criminal Compulsory Medical Procedures
中文题名:刑事强制医疗的对象界定与程序完善
作者:奚玮 宁金强
第一作者:奚玮
机构:[1]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安徽芜湖241003;[2]皖南医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年份:2013
期号:5
起止页码:42-48
中文期刊名: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刑事强制医疗;对象;正当程序;立法完善;
摘要:《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对刑事强制医疗制度进行了系统的程序规制,但在强制医疗对象范围上依然需要与其他部门法做好衔接,在一些具体程序规定上还有待进一步修正。刑事强制医疗属于实现社会防卫的保安处分措施。要实现这一法律功能,并兼顾人权保障的立法任务,需要合理界定强制医疗的对象范围,依据正当性标准完善其程序规定。
分类号:DF718.5[特别程序]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