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唐律疏议》“例”字研究
作者:马凤春
第一作者:马凤春
机构:[1]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13
期号:5
起止页码:109-116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唐律疏议;例;比;判例;
摘要:“例”是传统中国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例”字起源于“列”字,其起初多用于经学领域,后来渐用于法律领域.唐代以前的立法已不可详考.目前所能见到的保存下来的最为久远的成文法典《唐律疏议》,其“例”字义项众多,但无判例之义.即使与之密切相关的“比”字也没有判例之义.对于中国法律史是否存在判例这一问题,人们所给予的关注需要适度.
分类号:DF09[法制史]
收录:CSSCI:【CSSCI_E2012_2013】;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