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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例”字研究    

The Character of Li in Tang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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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唐律疏议》“例”字研究

作者:马凤春

第一作者:马凤春

机构:[1]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13

期号:5

起止页码:109-116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唐律疏议;例;比;判例;

摘要:“例”是传统中国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例”字起源于“列”字,其起初多用于经学领域,后来渐用于法律领域.唐代以前的立法已不可详考.目前所能见到的保存下来的最为久远的成文法典《唐律疏议》,其“例”字义项众多,但无判例之义.即使与之密切相关的“比”字也没有判例之义.对于中国法律史是否存在判例这一问题,人们所给予的关注需要适度.

分类号:DF09[法制史]

收录:CSSCI:【CSSCI_E2012_2013】;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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