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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完善     被引量:2

On Improv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Civil Settlement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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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民事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的完善

作者:刘东

第一作者:刘东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3

卷号:11

期号:5

起止页码:57-65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力;法院权威;既判力;

摘要:民事执行和解协议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制度,有利于缓解双方的紧张关系,加快法院判决的履行,实现当事人的权利。基于对法院权威的维护、生效判决既判力的尊重以及程序保障的考虑,我国法律没有赋予民事执行和解协议以强制性效力,这不利于执行债权人权利的保护。为了更好的保护执行债权人的利益,应当根据执行和解协议内容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对于履行方式的变更以及为债权的执行提供担保的执行和解协议,可以允许执行债权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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