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欺诈,胁迫之民事救济:兼评<<合同法>>之二元规定
第一作者:柳经纬
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年份:2000
卷号:22
期号:6
起止页码:73-77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欺诈;胁迫;合同法;无效主义;撤销主义;民法;
摘要:对于欺诈、胁迫行为之民事救济,从罗马法至现代各国立法,大多数采取撤销主义,我国《民法通则》及三部旧合同法采无效主义之一元规定,新《合同法》则采可撤销与无效之二元规定。本文认为,从二元规定到采可撤销主义之一元规定,应是我国合同法的价值取向。
分类号:D913[民法] 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1996】;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