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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墓地不动产权利的确立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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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墓地不动产权利的确立

作者:宋刚

第一作者:宋刚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3

期号:11

起止页码:74-81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墓地;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坟墓所有权;墓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摘要:【内容摘要】当前我国民事立法中对墓地上民事权利的规定是缺失的,这导致了对墓主及墓主近亲属利益的保护不力。墓地不能作为人身权的客体,应属“具有人格利益的财产”,但前提是墓地的财产权客体地位的确立。但是我国物权制度却将墓地排除在外,墓地不具有不动产客体的应有法律地位。宜通过统一立法确立坟墓的所有权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同时将坟墓所有权限定在祭奠、墓地及附属设施的维护、排除非法侵害墓地、墓地搬迁四个方面。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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