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祖制与律法及其对社会的影响:重农抑商对传统律法的制定和社会的影响
作者:赵晓耕
第一作者:赵晓耕
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0
期号:6
起止页码:55-59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中国;法制史;祖制;重农抑商;封建社会;
摘要:<正> 一、祖制及其作用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皇帝尽可以玩弄法律于其股掌之中,但对他来说,也有不得逾越的戒条,这就是所谓祖制。祖制一般是指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历代相沿的传统或曰成宪;二是先帝(多为开国皇帝)的诏令。对封建社会至高无上的皇帝来说,能够制约其言行的,正是这类既可是法律又不必是法律的东西。作为祖制传下来的制度,是不能轻易变革的。但实际上历代帝王为其自身和统治集团的利益,有时对祖制不得不有所变易,或修补之,或篡改之,或敬而远之,以使其适合时代的需要。这就形成了几千年来,
分类号:D929.3[中国法制史]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