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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原因自由行为:与齐文远、刘代华先生商榷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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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也论原因自由行为:与齐文远、刘代华先生商榷

作者:陈家林

第一作者:陈家林

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0

期号:6

起止页码:73-76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原因自由行为;适格主体;刑事责任;主观罪过形式;

摘要:<正> 《法学家》1998年第4期发表了齐文远、刘代华两先生的《论原因上自由行为》一文(以下简称齐文另本文中引言未特别注释者,都出自该文),读后,颇受启发,但也有不同看法,特此提出,以求讨教。一、关于原因自由行为之主体通说对原因自由行为的主体不作限制,即认为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分类号:D924.11[犯罪] 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2000_200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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