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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运营商侵害虚拟财产责任研究——《侵权责任法》36条的适用、局限与改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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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网络运营商侵害虚拟财产责任研究——《侵权责任法》36条的适用、局限与改进

作者:张凌寒

第一作者:张凌寒

机构:[1]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年份:2013

期号:6

起止页码:185-191

中文期刊名:东南学术

中文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网络运营商;侵权行为;法律适用;

摘要:网络运营商侵害虚拟财产行为与其他网络侵权行为相比,具有损害结果不确定、侵权事实难以界定与划分等特点。这些特点是由网络运营商与网络用户之间强弱对比鲜明的特殊关系、虚拟财产侵权行为实施方式之隐蔽性等因素造成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是网络侵权行为之总纲性规定,具体适用于网络运营商侵害虚拟财产行为之侵权责任的界定、归责及其损失赔偿等方面,但目前其中诸多条款及相关问题还存有诸多制度性缺陷。基于此,本文拟从细化内容、增设程序规定与形式多层次化等三方面对《侵权责任法》第36条提出改进意见,以期使虚拟财产权利人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与司法救济。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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