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刑法上的"从重处罚"     被引量:15

论刑法上的“从重处罚”

收藏

中文题名:论刑法上的"从重处罚"

作者:游伟 陆建红

第一作者:游伟

机构:[1]华东政法学院,上海200042;[2]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衢州315000

年份:2000

期号:6

起止页码:83-91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

中文关键词:刑法;刑罚;从重处罚;量刑情节;刑事政策;

摘要:从重处罚必须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从重处罚情节包括犯罪情节与非犯罪情节。将非犯罪情节作为从重处罚的根据是法律明文规定的。非犯罪情节中,只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不存在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应有一个法治时代的新认识;“抗拒从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抗拒从重。《刑法》对首要分子、主犯的处罚仍然体现了“从重处罚”的精神,但与1979年《刑法》相比较,表现为一种“隐性从重”。

分类号:D924.13[刑罚的运用]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2000_2002】;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60479);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