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知假买假消费者”的法律规制新探——从立法论和解释论的双重视角分析
作者:何文杰
第一作者:何文杰
机构:[1]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年份:2013
期号:10
起止页码:75-78
中文期刊名:生产力研究
中文关键词:立法论;解释论;惩罚性赔偿制度;知假买假;
摘要:解决知假买假者的法律适用这一难题需要寻求研究方法方面的突破.从立法论的角度看,在特定的国情环境中,对知假买假者可以相机采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予以保护,但这要以按照经济法的思维修改消法中的相关规定为前提;在为法官的法律解释权力设定边界后,从严格解释论的角度进行分析,知假买假者不属于消法中的消费者,不应受到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保护,但“知假买假”者完全可以不炫耀自己“知假”买假的事实,在法庭上对“知假”事实应由主张者即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