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请求权的独立与合并——以返还原物请求权为中心 被引量:3
Independence and Integration of Proprietary Claim: Focusing on Claim to Recover
中文题名:物权请求权的独立与合并——以返还原物请求权为中心
作者:朱虎
第一作者:朱虎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3
卷号:35
期号:6
起止页码:17-34
中文期刊名:环球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物权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还原;侵权请求权;阐释方式;规范适用;《物权法》;侵权责任法;
摘要:在对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在内的物权请求权进行规范阐释的基础上,根据制度目标、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方面的差异,物权请求权应当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区分开,在理论分析和规范适用中应避免两者的混淆。但是,这种区分并不必然导致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区分,德国法式的独立物权请求权也并非必然的立法和解释选择。即使承认德国法方式具有实现物权债权区分的体系功能,但在承认物权债权体系区分的前提下,仍然存在多种制度构建和阐释的可能性。德国法式区分的不清晰、侵权法本身的发展变化以及我国所一贯采取的救济法思路,所有这些导致了对我国民法的另一种可能阐释方式,即将物权请求权解释为不同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其他侵权请求权。《物权法》第34、35条就能够相应地被解释为《侵权责任法》的特殊规范,由此避免既有解释方案中的规范适用难题。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2263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